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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項目負責人崗位職責
- 文章發布:隨州水建
- 發布時間:2014/7/4 14:0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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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科項目負責人崗位職責
一、主持所負責項目施工管理工作,對工程施工質量、進度、和成本全面負責,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負責。
二、在施工中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行業規范和強制性規范和標準,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。
三、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、總體平面布置圖,制定切實有效的質量、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。建立施工現場定期匯報工作制度,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。
四、根據工程處下達的年度、月度總的進度目標,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的月、周進度計劃。
五、組織工程的圖紙自審、會審,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技術問題,負責組織本項目測量、定位、放線、計量、技術復核、隱蔽工程驗收工作。
六、負責各項技術交底工作,組織技術人員、工人學習貫徹技術規程、規范、質量標準,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執行情況。負責工程結算和工程價款支付審查、審核工作。
七、負責本項目的施工技術文件及技術資料簽證。
八、督促檢查作業班組、施工人員的施工質量,確保工程按設計圖及規范標準施工,并負責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工作。
九、主持本項目的質量會議,對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監督及時處理。
十、檢查安全技術交底,參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,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,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。
十一、 負責檢查、督促工程檔案、資料的收集、整理歸檔,組織工程施工管理報告編寫。
十二、做好同設計單位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的工作聯系,避免施工過程中因技術失誤造成的損失。
十三、對本項目各類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,可根據工作表現提出獎懲意見,對不稱職的可建議調換。
十四、搞好團結、協作、配合,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