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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長工作職責
- 文章發布:隨州水建
- 發布時間:2014/7/4 14:0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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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長工作職責
一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。布置和貫徹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,主持工程處經營管理全面工作。完成工程處的經營目標,對工程處各項經營活動負責。
二、組織實施工程處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、使用方案。
三、負責抓好領導班子和職工隊伍建設,抓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建立一支作風優良、紀律嚴明、訓練有素的職工隊伍。定期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。
四、組織實施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,在職權內簽署有關文件、協議、合同、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。
五、負責組織體制和人事體制建設,建立健全統一、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。
六、健全財務制度,嚴格財經紀律,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。
七、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,杜絕重大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。
八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,充分發揮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。
九、加強廉政建設,搞好精神文明建設,處理好社會公共關系,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。